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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如同個人在部落格裡回答其他網友的
許多事情瞞得了一時 卻遮掩不了一世
台灣這幾年的大選舉前發生的 "奇蹟" 或是又稱"奧步"
總應該要做個了結

這次因為政黨再次輪替
讓這些檢調 當事人有了機會追求真相到底
這是台灣人的福氣
如此才能遏止台灣選風的敗壞
讓誠實善良的台灣老百姓不再被那些只為勝選而喪失天良的候選人欺騙
上樑不正 下樑歪是千古不變的道理

更重要的是司法 監察 警察 選務要全面改革
這樣才能避免為了贏得選舉
執政黨利用各種資源而不擇手段
如何改革可以參考我另一篇文章 "台灣需要改的政治制度"
http://tw.myblog.yahoo.com/taiwan-usa/article?mid=9&prev=34&next=7&l=f&fid=10

不管如何
以後不要相信選舉前一個月內發生的各種謠言與花招
如果有什麼問題 
早就那個人宣佈要選的時候就應該揭發
而不是等到最後一刻
再者  如果有任何不法
司法機關自然應該主動介入
而不是讓候選人以此為打擊對手的工具
弄得選舉烏煙瘴氣 只會噴口水 而不在乎政見
只有如此才能選到真的能做事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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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news.chinatimes.com/2007Cti/2007Cti-Focus/2007Cti-Focus-Content/0,4518,9704150031+97041502+0+110109+0,00.html
2008.04.15
不論當年有無奧步,都該追究到底
中時社論

台北地檢署日前就謝長廷控告陳春生誹謗及違反選罷法案件,做成不起訴處分。檢方採信林宏明及陳春生二人的證詞,十年前吳敦義與謝長廷競選高雄市長,最後兩周爆出吳敦義的緋聞錄音帶,「確實是謝長廷拿出來的」,地點是在林宏明宅。此前已有法院判決確認該捲錄音帶乃是經過變造剪接的錄音帶,北檢的不起訴處分進一步澄清了十年以來撲朔迷離;如果那捲錄音帶的公布,就是吳敦義當年以不滿五千票些微差距敗選的原因,則如今除了遲來正義,還能挽回什麼?

針對檢方的不起訴處分,謝長廷辦公室立即表示將提請檢方再議,以便證明陳春生是自導自演;他們繼續主張錄音帶的母帶是真的,而且指稱法院中鑑定為變造的錄音帶曾經調查局剪接。不過,林宏明證稱交付錄音帶的地點是其住宅,謝長廷並不否認當晚確實到場,但說抵達時錄音帶已在現場。不起訴處分翌日,謝長廷更公開以發毒誓的方式強調他的清白。

過去十年來,台灣的選舉景觀出現轉變,從暴力賄選黑金充斥,發展到選民聞選舉「奧步」而色變,就是以吳敦義在緋聞錄音帶公布之後落選一役,首開先河。此後,兩千年大選之前的興票案,○四年大選前日的兩顆子彈,○六年高雄選舉前夕的走路工事件,都被看成某種「奧步」扭轉選舉結果的經典案例。現在這樁事件經過司法程序逐漸水落石出,卻已屆十年寒暑,政治上已是桑田成為滄海,滄海又成桑田。

如果說這捲緋聞錄音帶改寫了台灣的歷史,並不為過。當年高雄市長易手,正是二千年政黨輪替的先聲;以後謝長廷連任,再從高雄市長轉任閣揆,角逐台北市長,問鼎○八年總統大選……也都從高雄市長勝選發端。如今台北地檢署不起訴處分採認的證詞及所彰顯的事實,就算持續走完司法訴訟,也該是謝長廷對高雄市民乃至台灣人民必須有所交代的一樁歷史公案。

畢竟在北檢不起訴處分之後,謝長廷仍然未澄清自己為什麼會在交付錄音帶的當場與陳、林在林宏明的住宅晤面?有什麼理由確知確信該捲錄音帶是未經剪接的真帶?謝如何全知全能地了解調查局的錄音帶鑑定作業過程?自己怎麼又再陷入某種政治陰謀的天羅地網?是誰要在他○八年總統敗選後落井下石、羅織構陷?若不能回答以上諸多疑問?單純地否定法院判決、否定檢方的不起訴處分、否定兩位關鍵證人的證詞,不斷地開啟另一個程序以延續一個結束的程序,來否定自己曾在錄音帶事件中留下涉事指紋,其實說服力軟弱,也低估了社會常識判斷的能力。

迴避不起訴處分呈現的事實,將迫使謝長廷必須繼續面對接踵而來的法律訴訟,以釐清其在緋聞錄音帶事件中究竟應該負擔何種法律責任。如果可以憑著口說某種想像中的政治構陷否定十年來的司法追查而不必負擔任何法律責任,以後台灣的選舉將有多少政客師其劣技,不難預卜;奧步選舉盛行,亦恐不知伊於胡底。

歷史不能重寫,但台灣社會或可從這樁歷史公案真相揭露的漫長過程中,得到一些啟示:即便是民主政治,政客若是缺乏起碼的政治道德,也可能會為求勝利不擇手段。選民如果放棄要求政治人物遵守起碼的政治道德,就要準備付出慘痛的集體代價。畢竟透過司法程序還原事實,既需要獨立公正的法治勇氣,也需要漫長的時間。

兩年前陳春生在立法院中公開謝長廷親手交付緋聞錄音母帶,要不是謝決定控其誹謗,檢方也無偵查驗證的機會。政客的法律責任,就是執法者的功課;司法畢竟不能怕熱而不進執法廚房。我們不會假設若是謝長廷贏得總統選舉,檢方將無做成同樣不起訴處分的執法勇氣;也不會挑戰檢方等到大選結束後才完成不起訴處分的執法智慧;更無理由懷疑檢方的不起訴處分是對敗選者落井下石。父子騎驢不能免於旁人指點,該走的路還是要走;法網恢恢,疏而不漏,用選舉奧步改寫歷史的法律責任,該用訴訟追究的還是要追究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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