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面轉貼了一篇朱敬一的文章
先學做「人」 再學做「台灣人」
對於那些只想追求公民權益卻又不懂得尊重別人的人實在是非常好的啟示
台灣已經是標準民主選舉的社會
所欠缺的是人民的公民素養與遵守法治的觀念
法律不好可以透過跟施壓民選的民意代表修法
再不然透過反對黨在選舉時當作政見來訴求
絕對不是自己以為法律不好 就可以不用遵守
甚至挑戰警察的執法公權力
在美國 有誰敢挑戰警察的公權力 絕對會遭到強勢的壓制
因為警察是執行大多數人通過的法律
保障大多數人的安全與生活秩序
在美國集會遊行幾乎都是要事先申請的
不按照警方核准的路線 警察執行起公權力是很狠的
該打 該抓 是不會手下留情的
看看以下的報導
http://www.epochtimes.com/b5/4/9/2/n647616.htm
http://big5.xinhuanet.com/gate/big5/news.xinhuanet.com/world/2004-08/31/content_1930064.htm
http://news.bbc.co.uk/hi/chinese/news/newsid_1635000/16352922.stm
http://news.bbc.co.uk/chinese/trad/hi/newsid_710000/newsid_716100/716180.stm
http://news.bbc.co.uk/chinese/simp/hi/newsid_710000/newsid_715700/715795.stm
http://www.eastday.com/epublish/big5/paper3/20030408/class000300004/hwz7953.htm
哪怕只是動作上的筆劃而已
曾經有個台灣移民因拿掃帚對警察比劃就被開槍射死
警察最後是無罪 因為挑戰警察的公權力是不被允許的
http://news.bbc.co.uk/chinese/trad/hi/newsid_1420000/newsid_1428900/1428929.stm
民主國家最難能可貴的就是對法律的尊重
用和平理性的態度反映意見
需要修改任何法律或是對政府施壓就應該透過議會代表來做
當少數要用暴力方式來表達意見時 甚至強加在多數人身上時
那警察絕對是嚴格制止以維護大多數人的生活安全
因為世界各國太多的例子證明
大規模的集會遊行太容易失控
所以關於集會遊行法的管理方式
我強烈建議朝野透過公民投票來讓所有的人民決定
這是一個很好的公民投票議題
不要只因少數人的不滿就隨便修改重大的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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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1-9
後面轉貼一篇警察眷屬寫的文章
我必須再次強調
集會遊行必須事先申請獲准才行
有誰願意出門隨時可能遇到抗議的民眾阻塞街道
而造成上班上學遲到
甚至救護車 消防車都無法知道那一條路能順利走去救人
這是嚴重危害公共安全的事情
重大交通要地像是火車站 捷運站 橋樑 高速公路進出口
醫院 消防隊 警察局 學校附近 都必須是嚴格限制集會的地方
我是堅決反對為了少數人要表達意見
而隨意讓任何人隨時都可以佔據任何公共地方
想想看
如果一群不愛唸書的學生在大學聯考那幾天串連
抗議大學入學方式不公平
臨時把考場四周的馬路通通封鎖
讓考生無法進入一些考場
使得有些考生無法參加某些科目考試
這種後果是誰應該負責
是當天抗議的學生
還是今天這些在那裡要求取消集會遊行要事先審查的人呢
再想想
如果今天有民眾串連台鐵或是高鐵票價太高
而霸佔各地鐵路
造成全台灣大眾運輸交通癱瘓
影響道人民的上學 上班 做生意
這又是誰應該負責任呢
是當天抗議的民眾
還是今天這些在那裡要求取消集會遊行要事先審查的人呢
再想想
如果某天有一些民眾對於臺大醫院處理事情不滿意
臨時霸佔大門跟急診室入口
造成重症病患無法急救而死亡
這又是誰應該負責任呢
是當天抗議包圍的民眾
還是今天這些在那裡要求取消集會遊行要事先審查的人呢
按照這些要求取消集會遊行事先申請的人的說法
民眾也可以包圍任何人包括這些人住的四周馬路一個月
甚至切斷他們的水電
不讓他們家人進出門讓他們斷糧
抗議他們的現在沒有是非觀念的行為
所以為了自己的公共生命安全著想
大家一起來支持集會遊行必須事先審請
該反嗆這些人就必須反嗆回去
該寫文章張貼或是投稿反擊就做
如果大多數人繼續沉默而讓這種是非不明的言論主導甚至綁架政府
那台灣就會出現暴民政治
讓敢耍流氓 無賴的人主宰社會與政策
到時候大家全都會受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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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台灣這幾天因為陳雲林訪台引起許多事件
一些大學生還因此靜坐抗議 還有一些大學教授聲援
讓人感嘆台灣的是非標準在哪裡
我不得不寫這一篇文章
前幾天
南方朔說如果陳雲林五六月到台灣就不會引起這麼大的問題
問題是新政府是五月二十日才就職的
在還沒有就職以前任何新政府人員有什麼權力代表台灣去跟大陸協商訪台的事情
現在阿扁說馬英九犯了內亂外患罪
那在五月二十日這些人員豈不是就被直接起訴抓起來關
還能談什麼訪台協商的事情嗎
馬英九因為主張兩岸交流 創造兩岸雙贏才當選總統
上任之後按照他答應大多數選民的政策在執行
所做的也不過是民進黨八年來一直計劃要做卻被台獨基本教義派限制的事情
怎麼這些民進黨人員換了位置就換了腦袋
還是存心利用機會製造事件演練群眾運動
甚至不惜讓社會動盪 讓馬政府無法順利執政 推動建設呢
發生一個月前的台南事件
純學術交流都讓大陸的副會長被推倒受傷
這一次民進黨自己號稱要圍城
警方當然必須加強戒備 否則是有愧職守
人民有權力表達不同的意見
警方也同意民進黨的示威遊行申請
可是當群眾活動超越當初申請的範圍時
難道警方不應該制止嗎
長期非法佔據馬路
廣大的無辜的市民被違法行動影響到就活該倒楣嗎
警方舉牌制止 還被丟擲石頭
這在美國早已被警方當場逮捕
最後在一些人的鼓譟之下居然剪斷拒馬 對警方丟擲汽油彈
這簡直就是暴民的行為 政府絕對不能寬待 必須繩之以法
我很痛心這些民進黨人員居然事先準備石頭跟汽油彈
這表明他們是存心製造動亂
居然還有民進黨人說這是共產黨跟國民黨派內奸搞的
看看當初紅杉軍數十萬人抗議阿扁的貪污腐敗
有發生跟警察大規模的衝突嗎
比較兩個事件可以看出
民進黨的支持者是多麼暴力跟沒有人性
施明德當初說他把群眾帶出來 就有責任把群眾平安帶回去
他也曾動過念頭帶領群眾衝入總統府
但是他為了台灣未來 他忍下來了
這是多麼令人感動的話
這次民進黨的圍城活動
有哪個人說過這種負責任的話呢
從來不檢討過自己 是非都是民進黨說的算
只管動員群眾 難道沒有責任自己做內部管理跟檢查嗎
如果真的有有心人拿槍在那麼多群眾內製造慌亂
情況恐怕將更難收拾
民進黨這些人真的是讓人感到很可恥
接下來的發展更是令人難過
居然有些大學生靜坐抗議政府跟警察執法過當
甚至要求廢除集會遊行法
卻不去抗議民進黨的暴民行為
還有一些大學教授在聲援 想藉機搞起學運
是什麼樣的大學生跟教授居然有這種是非不明的觀念
集會遊行本來就必須事先申請
在街頭集體活動一定會影響到大眾的生活
警方當然必須做好交通規劃跟管理
尤其萬一兩方都要在同一個時間用同一個地方
那警察不用事先協調規劃好
以避免兩方人馬大規模衝突嗎
在美國 只要沒有申請就佔住公眾地方
警察可以當場驅離甚至逮捕
任何對警察不友善的行為警察更是有權力先發制人
台灣的警察實在是太軟弱 所以容易被欺負
這些大學生不去慰勞因公受傷的警察
竟然還抗議警察打人 真的是非常沒有是非觀念
想在在中正紀念堂抗議就自己找位置坐下
這是對的嗎 那也是公眾地方
難道別人因為他們抗議靜坐就不應該在那裡活動了嗎
向警方或是政府抗議就最大 別人都必須讓他們嗎
官員沒有適當的回應就要長期霸佔甚至絕食抗樣
這是什麼大學生跟教授會有這樣的法治觀念呢
真是拜託
上自總統下自市長議員都是民選的
民選的官員必須以大多數人民的福祉為考量
警察更是必須保護多數人的生活與安全
這些少數人是在向多數的人民抗議呢
還是想藉機做什麼呢
我早已預見民進黨將採取玉石俱焚的街頭運動做法
把台灣社會搞得動盪不安
這樣他們才有機會獲得政治資源
因為他們不能讓馬英九政府做出好的政績來
否則將來他們就不用再選了
如果台灣人民不看清楚這一點
被民進黨政客成功利用烏賊戰術把社會搞亂
台灣的前途在哪裡呢
後面轉貼了一篇文章讓大家看看
民進黨這高層是些什麼樣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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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街頭到靈前
江陳台北會談簽署四項協議,完成劃時代的大三通,沒有任何一樁協議涉及台灣的國家主權,民進黨依舊不爽,還是要抗議,成!但不能因為自己不爽,就威脅他人的人身自由,硬將陳雲林等人困在飯店;遑論把群眾帶上街頭,卻撒手不管。
民進黨圍城行動前,從中央到地方黨公職,一而再、再而三地以來者是「敵」的極端語言,升高抗爭氛圍,夜宴陳雲林的飯店場外,有女記者遭嗆被推擠,只因為她服務的是大陸媒體;台中市長胡志強莫名其妙被吐口水,只因為他進場吃飯;甚至進出轎車,連車內都看不出是誰,就被罵「台奸」。曾經執政八年的民進黨,一夕間全得了失憶症,忘記自己執政八年,兩岸關係再緩慢也未曾停止,而對岸從來不是執政的民進黨中的「敵」。
陳雲林離台後隔日,所有民進黨的天王們,扁、蘇、游、蔡全部出現台塑集團創辦人王永慶的公祭典禮上,他們又得了失憶症,忘記王永慶生前念茲在茲的就是三通直航,兩岸和平交流,二千年政黨輪替前,王永慶曾經對民進黨寄予厚望,民進黨浪費了八年時間,讓王永慶失望了。為了江陳會談,民進黨帶領群眾在街頭鬧出事端後,還能理直氣壯坐在王永慶先生靈前,這已不只是是非問題,而是人品格調的問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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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眷:抗議的學生 請你來執盾牌
發起話題的「一隅」指出,「抗議警察執法過當?請問你哪裡過當?今天的群眾事件,警察是最大的受害者。」他說:「親愛的學生,你們為台灣付出過什麼?你們對我們警察警眷的生活工作有多少了解?」
SAMEUL則表示,一個法治的國家,就是要靠法律來維持社會秩序,如果每個人都認為自己是對的,而為所欲為,必然會侵犯他人的自由,也許當天在圓山地區要上課的學生,因為當天的非法聚眾活動影響,等不到公車前往學校上課考試,那又影響到誰呢?
他說,警察無罪,和學生更無冤無仇,警察站在街頭維持秩序也是維護大多數人的安全,他並問學生們,法律之前人人平等的觀念大家都懂嗎?相信大家一定都懂!未經申請許可的集會遊行就屬非法,警察就是要強力取締與驅散,不然其他守法者一定也會如此脫序演出。
署名「吳仲信」的網友說,集遊法不是今天才出現的,集合一群人就想代表全民行使立法權?推翻立法院朝野立委三讀通過的法律。至於警察是否執法過當?他指出,晶華、圓山兩次完全是非法,本來警察就應該強力取締非法脫序行為,不知為何學生會以警政署長下台為訴求。
他強調,網路如此發達,學生不必閉門造車,請查一下先進國家如何處理集會遊行,相較下,台灣警察的親切會讓學生大吃一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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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得廣廈千萬間─先學做「人」 再學做「台灣人」
有一則故事我先前已經在別的文章描述過了,但是顯然擴散效果還不夠,值得進一步解說。不只如此,如果讀者同意我的觀點,也希望你們能廣向他人解說,相信對於台灣社會紛爭的化解會有所幫助。
一九九六年行政院教改會的某次會議,邀請一位台大教授前去演講。這位教授描繪了教育的目標、願景、構想等等,但演講後某位意識形態僵硬的教改委員想逼其表態,問到:「X教授,你所描述的教改目標與願景,是要把我們的孩子教成台灣人還是中國人?」當時,在場委員一陣錯愕,卻也不知要如何回應。但是這位教授答道:「報告○委員,教育的目的是要教我們的孩子如何做「人」;學會做人之後,他自己就會選擇要做台灣人或中國人」。
我非常欣賞這種教育的高度與格局;也認為教育本來就該有這種高度與格局。台灣人/中國人是政治人物對台灣人民的二分切割,藍/綠是其對政 治氛圍的二分切割,但是此類二分,都是在一條線上的左右兩端,都不能超越左右,凌跨到更高的視野格局。教育,本來就該是在政治之「上」的、是超越統獨的、 是協助人民理解藍綠、批判藍綠、督促藍綠、選擇藍綠的。正因為如此,教育是要幫助孩子們孕育完整圓融的思考,成就其公民視野,以便其將來在政治場域中做自 己的選擇,做自己的主人。
如果,在教育的過程中加進了灌輸、強制、甚至洗腦,那就根本違反了教育的啟蒙與解放(liberate)意義。這樣的教育,只是使子女成 為父母或老師一系思考的繼承者,而非其自己生命的開創者。簡單地說,就公民的意義而言,教育就是要教孩子們尊重他人、理解社會、包容異見、欣賞多元。這 些,都是在教我們如何做「人」。
台灣的教育,還有很長的路要走。放在這一陣子諸多暴力抗爭的脈絡下看,台灣的民主,也確實還有很長的路要走。許多人因為自己主張統或主張獨,就容不得別人有不同的主張,是完全缺乏民主素養的表現。所謂「容不得」,是指使用暴力、封鎖動線等等。國家定位的統獨也好、市場取向的左右也好、區域競爭的南北也好,都是政策議題、選擇議題。
面對社會不同的政策取向,每一位公民都該發揮其教育的素養,先學會做人、學習如何尊重他人、如何在言詞辯論與利害分析上 說服對方、如何服從議事規則、如何在議會內從事抗爭。就算一方有程序瑕疵,使得他方要以示威抗議的方式做議會外抗爭,那也要符合非暴力的最低規範,無論如 何不能恣意。如果因為別人的想法與我不同,我就可以對他恣意暴力相向,那我就是不了解民主、不了解「公民」的意義,需要再教育。
也許有人會說,有些政策涉及台灣的主權與尊嚴,而國格尊嚴是基本人權,不容任何妥協。沒錯,某一些基本人權應該是憲法保障的核心,不是政策或路線議題。但即使爭取的是基本權利,羅斯(J.Rawls)對於公平不服從運動,也堅持要符合非暴力、窮盡體制內一切手段等條件。事實上,我完全不同意任何一種「因為如此,所以我可以使用暴力」的論點。為什麼大規模集會遊行要有勤前教育?為什麼要配置糾察隊?這都是為防範暴力而要做的努力。「暴力非我所能控制」的說辭,是不負責任的、無賴的、該受唾棄的。
更何況,國家走 向終究是一個選擇議題,不能夠無限上綱為尊嚴議題。正因為如此,許多人當年才會主張廢除刑法第一百條不當的言論限制,要求容許各種統獨的主張。發表意見的 機會是權利,但見解的內容方向則是選擇,由不得任何人上綱為不容侵犯的權利位階。更何況,如果任何人真有任何不當政策,其他人還有千百種體制內的杯葛手 段,而我從沒有看過使用暴力的人做「窮盡體制內手段」的努力。更何況,從架葉金川、堵歐鴻鍊、到圍張銘清、陳雲林,每一件都不是嗆聲而已,而是強制阻攔, 根本不符合公民運動的基本要件。
不要再講什麼條件暴力論了。先學會做動口不動手的人,才有資格做正港的台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