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貼一些美國報稅新聞提供給心來的移民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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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worldjournal.com/wj-weekly-news.php?nt_seq_id=1480292
夫妻合報免稅額調至1萬3000元
南加州台灣大學校友會和北美華人會計師協會28日下午舉辦財稅講座,提供報稅資訊。 (本報記者路其蓁攝)
【本報記者路其蓁洛杉磯報導】南加州台灣大學校友會和北美華人會計師協會28日舉辦財稅講座,吸引數百民眾參加。
會計師林清吉提醒民眾,報稅前要將資料備齊,如W2表格、1099表格、K1表格和利息所得單據等,且報稅額和表格要一致。
他呼籲持綠卡或公民身分返鄉者不要忽然中斷報稅,應將海外收入如實申報。只要符合一年內在美不超過35天的資格,海外收入每人有8萬2400元的免稅額,不用擔心「雙重課稅」問題。
在贈與方面,今年每人可贈與他人額度從1萬1000元提升為1萬2000元。民眾收到超過十萬元以上的國外贈與時,要填3520表格申報。
今年孩童稅(Kiddie Tax)申報年齡從14歲以下改為18歲以下。在減免額部分,個人退休帳戶(I-RA)減免額每人四千元,50歲以上可減五千元。
在免稅額部分,單身和夫妻分開報稅的每人免稅額均為5150元、單親為7550元,夫妻合報免稅額由一萬元調升至1萬3000元。
就讀大學一、二年級的學生有希望稅信用(Hope Tax Credit),每人一年最多可省稅1650元。大三、四的學生也有「終身學習抵稅額」,一年最多可省稅兩千元。今年起捐款抵稅需附單據,過去可扣除的「州銷售稅」(State & Local General Sales Tax)今年起取消。
房地產方面,以往賣房所得的3.33%要繳稅,但2006後賣房所得扣除買房子的成本後,所得利潤的9.3%繳稅即可。
專家提醒民眾進出海關不要帶超過一萬元美金,或用現金購買一萬元以上物品,否則會被提報國稅局,易遭查帳。
在美存款最好用支票,用大筆現金或旅行支票、銀行本票存錢,易引起稅務單位懷疑。
有些人為避免財產曝光或想逃稅,開設「外國人帳戶」後將帳戶授權給自己使用,若被抓到將負刑責,林清吉籲民眾不要因小失大。
他也透露台灣目前正與美國協商簽訂稅務協定,2009年台灣就可能改為「最低稅負制」,屆時所有海外財產及所得都需申報,有美國公民或綠卡、在台灣和美國都有資產者應早做財務規劃。
類似講座將於2月10日上午10時在橙縣僑務中心舉辦,2月11日下午2時洛杉磯僑務中心也會再度舉辦。
2007-0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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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學美國如何報稅?
何美惠提示重點詳述竅門
【世界日報記者楊芳芷舊金山報導】從稅的角度來看,當留學生好不好?會計師何美惠說,要看你的收入狀況,和懂不懂得利用稅法來省稅。留學生因為身分特殊,美國稅法上有很多特別的規定是針對留學生的。這些規定,懂得的人可以省很多稅,但不懂得的人也可能在不知不覺中誤觸法網,或者是損失稅金。
何美惠說,有些留學生抱著畢業就走人的心理,對美國有些法令不太理,幾年後回來投資、找工作或移民時,才發現自己在DMV、信用卡公司和國稅局都有案,非常不好。她說,留學生如果準備留在美國,將來申請綠卡或公民權,移民局都要看五年稅表,所以留學生也應該注意美國的稅法。
一般而言,持F-1(外籍學生簽證)、J-1(交換學者簽證),以及M-1(職業學校學生簽證),是屬於美國稅法上的特免人員,只要保持身分,不違反移民法的規定,他們在美國停留的前五年內都算稅法上的「非美國人」;留學美國超過五年後就要屬日子,如果報稅的當年在美國已居住超過31天,那麼就要照加權的方程式算日子,總數超過183天,就要以「居民外國人」(resident alien)身分報稅,否則的話就是以「非居民外國人」(nonresident alien)身分報稅。
留學生當「非美國人」報稅有什麼好處呢?
何美惠指出,第一:只有「美國來源」的收入要報稅,如紅利收入等,在學校的助教薪資,在美出租房子的房租收入,版稅和權利金,以及在美期間的財產買賣(股票例外)收益等,都是申報的範圍。「非美國來源」的收入就不必報稅了。
第二:不論美國或外國銀行存款、保險公司和Portfolio,三種利息免所得稅和遺產稅,但要達到以上三種利息免稅的目的,必須用護照開戶,而不要用社會安全號碼,而且要填寫W-8BEN表給銀行、保險公司或借款人。
第三:如果你從美國以外的國家接受獎助金,或你的本國雇主給你的資助都免稅。
第四:買賣股票(不論美國或外國公司)的資本利得(capital gain)也免稅。
第五:非居民外國人不必繳社會安全稅,所以留學生在學校打工和畢業後一年的practical training 期間的收入都不必繳社會安全稅。如果雇主扣繳了,可以申請退稅。
到底用居民還是非居民的身分報稅比較有利?要看個人的收入狀況而定。原則上,如果有很多財產和收入在你名下,最好別用居民身分報稅。如果在海外沒收入,甚至又帶著一家,靠的是美國獎學金過日子,那麼用居民身分報稅比較有利。因為,你可能不只不繳稅,還有低收入扣抵(earned income credit)可以領。
何美惠說,獎學金以攻讀學位為目標,在扣除學費、註冊費、書籍費後,其餘才是計算扣繳的金額。如果獎學金來源是宗教、政府或國際組織,不是為攻讀學位時,要扣繳14%的所得稅。如果來源是其他組織,則扣繳30%。
摘錄自2003/12/6 世界日報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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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epochtimes.com/b5/3/10/31/n403360.htm
稅務專欄-----美國人和永久居民駐外稅務問答
【大紀元10月31日訊】問﹕什麼是外國工作收入﹐是來源於外國還是美國公司付給我在國外工作的收入﹖
答﹕ 工作收入是指你提供服務所得—工資服務費。外國工作收入是你在國外所得﹐你的上稅地為外國(TAX HOME) 而你符合長期國外居住條件(BONA FIDE RESIDENCE) 或 居住長度條例(PHYSICAL PRESENCE TEST)。不管你的收入來美國自僱主還是外國僱主。但外國工作收入不包括為僱主方便向你提供的食宿﹐搬家補助金﹐社安退休金等。
問﹕我有外國銀行帳戶﹐我是否需報告銀行利息收入﹖
答﹕如果你是美國公民﹐你應報告在境外有投資收入。不管你住在美國還是國外﹐收到報告投資收入的1099表與否。
問﹕我有在國外工作簽証﹐在境外居留超過330天﹐我的國外收入是否可以免稅。(EXCLUSION)
答﹕如果要國外收入免稅﹐要符合以下幾個條件﹐你必須有國外收入﹐你有外國居所並為你的報稅地(TAX HOME)﹐你連續駐在外國﹐符合外國居民條件﹐你的居住國與美國有稅務條約。或你在12個月中駐在外國超過330天。
問﹕我是非居民外國人﹐如果符合居住條件可否將外國收入免稅﹖
答﹕不可以。你不符合外國免稅條件﹐只有公民或綠卡住在國外。才享受8萬元外國收入免稅(2002年)。
問﹕我是美國公民在國外工作﹐我的外國收入是否上稅。
答﹕如果你是公民或綠卡﹐你可能享受全部或部份收入免稅﹐2002年最高為8萬元。
問﹕我是美國公民去年與非居民外國人結婚。我們申請移民局調整身份。我們將聯合報稅﹐我們應用什麼稅表報稅﹖
答﹕你的配偶可以選擇和你一起報稅﹐用1040表(美國個人收入報稅表)。報告你和配偶全世界收入。你的配偶如無社安號﹐可申請個人稅號(ITIN)用W-7表。
問﹕我在國外工作一年﹐我應付什麼稅﹖
答﹕作為美國公民。你的全世界收入都應在美國上稅。不管你住在哪裡。當然符合一定條件﹐你可以收入免稅﹐住房費用免稅。享受外國稅抵消。外國住房減免。
問﹕我是美國公民﹐在美國駐外公司工作。是否我的工資或支出可以減稅。
答﹕美國公民的全世界收入﹐不管在哪裡工作都應該上稅。例外為你在一年中國外居留330天﹐你可以要求免稅﹐房補﹐減房費。如果你居住美國﹐到國外出長差﹐只能減旅行費用﹐交通費﹐住費﹐而不享受外國收入豁免。
問﹕我是公民在外國工作﹐付駐在國稅﹐我在美國上稅時﹐是否可以有稅務抵減額(TAX CREDIT)。
答﹕ 外國稅務抵減額是為了減少美國納稅人雙重上稅。當美國人從外國得到收入﹐只上一次稅。在外國或美領地上過稅的收入在報美國個人所得稅時有兩個方式可以減 免。一種是用抵減額﹐一種是在列舉扣除額裡減去。用抵減額時填1116表(外國稅抵減額)﹐如是消極收入﹐你甚至可以不用1116表。你不應混淆外國稅抵 減額與外國收入豁免或雙重使用。因為外國收入豁免不上美國稅。
問﹕我可以從國外帶多少錢到美國﹖
答﹕帶多少錢入美國或出美國﹐應是從法律上沒有限制的。當你帶入或帶出或匯出的金額一次性超過一萬元﹐或你收到匯款超過一萬元﹐你應填寫4790表(國際貨幣轉運報告﹐不報告將會招致民事刑事沒收或罰款。這裡的貨幣指現金﹐旅行支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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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外工作 房屋開支扣減提高
‧世界日報 2006/10/12
華爾街日報10日報導,在香港、新加坡等住屋費用高的海外地區工作的美國公民,明年申報所得稅時,受到最近通過的增稅法的影響較少。
財政部6日公告,把某些在海外工作或居住的公民,可申報扣減和免除的住屋費用額度提高。因而雖然這些海外公民仍然面對很高的稅,但比先前的預期要低。這項通告中也包括修正歐洲許多地區住屋費用的扣減額。
根據複雜公式計算的住屋費用,每個地區都不相同,例如在香港工作的公民,今年可扣減的住屋費用最高可達10萬1116元,過去海外各地區的美國公民都只能扣減1萬1536元。
財政部表示,該部每年都調整這個數字。
國會今年5月通過的增稅法將追溯至年初,新法律將影響在海外低稅率及高住屋費用國家工作的高所得美國人,以及其公司不支付因居住海外而產生額外稅負的人。
這項增稅對海外美國公民的影響,將因其居住地點和受薪方式而不同,目前不清楚有多少美國公民在海外工作,國會參院財政委員會曾說,2003年有30萬6000名在海外工作的美國人申報個人所得稅,並填報「海外工作收入免稅」,其中12萬6000人需要繳稅。
國會一個委員會估計,這項對海外美國人的新稅法將使財政部在未來10年收入21億元。
新稅法對部分人削減其可申報扣減的最高住屋費用,新法也授權財政部可修改在住屋費用高國家工作者的這項扣減額。在美國海外工作者組織的遊說下,財政部6日公布了這項通告。
根據新稅法,在海外工作的美國公民在報稅時,今年可扣減最多8萬2400元的海外工作收入,加上特定的住屋費用,超過此水準的收入,根據所謂的「堆疊」法則,現在要付很高的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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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big5.11qd.com/qd_cn/shuiwu/shuiwu_usa.htm
美國報稅介紹
社會安全稅U.S. Social Security Taxs;只要在美國工作,所有的移民,或者只短期留在美國,無意在美國長住的外籍人士,都得支付社會安全稅。只有持F,J,M學生簽證或是Q教學簽證, 在美國的合法工作收入可以完全免除社會安全稅,合法的工作是與教學或者學習有關的工作。而且免社會安全稅僅限於主要的簽證持有人,例如學生簽證持有人,其 配偶就不包括在內了。但是所謂的「經濟」簽證,例如短期工作簽證者,E,H,或L在美國的收入全部都要交納社會安全稅。如果美國與原居地國家有社會安全稅 協議,則當事人在美國可以減免,只要在原居地交類似的稅額即可。一般來說,社會安全稅是逃不掉的。
美國移民的外國公司有意移民或定居美國的外籍人士,在美國境外,可能有不同的商號公司或其他型態的生意。有些國家只抽國境內公司的稅收或者本國居民所有的公司稅收,所以外資公司企業不必支付境內的稅目。
但是美國的稅法有些不同,所有美國居民擁有的外國公司收入都必須交付美國的稅務,即使收入沒有分給股東也要交稅。所以如何重組公司,以避開不必要的稅務支出就非常重要了。
一般來說,減少美國居民的佔有率減到百分之五十以下,或者分散美國股東的股份,個別人士不要超過百分之十。所以擁有外國公司,不如建立外國信託,可以節省更多的稅務。
離境完稅清單TAX CLEARANCE 出境許可或離境許可[SAILING PERMIT, DEPARTURE PERMIT]; 不論是美國居民或是非居民的外籍人士,在離開美國時,有時要拿出不欠稅的證明,表示不欠美國的稅款。可以向國稅局申請完稅證明,平常所稱的出境許可或者離 境許可。
不過也不是所有的外籍人士離境,都得向國稅局申請離境許可或出境許可,外交官,外國政府人員,留學生,交換學者學生,外國受訓人員都不必申請出境完稅證 明。如果沒有收入,或者是合法美國之永久居民只是短暫的出境,填F-2063表格申請出境許可,是美國合法居民,出境比較長而且回來時間未定則必須拿出稅 單才能拿到出境許可。有收入的非美國居民,則應該交出1040-C表格表示付清了所有的稅務後,才能申請出境許可,否則要拿出會付款的證明。
申請出境許可,在動身前三十天辦理,最好是兩國禮拜前,到最近的國稅局辦理即可。申請時帶齊證件,包括旅行證件,過去兩年的稅單,老闆所開的工資證明,自營企業者要帶盈虧表格,獎助學金證明,免稅證明以及子女免稅額證明等。
外籍學生的獎助學金;如果獎助學金的來源與美國無關,當然不必交付美國的所得稅,。一般的獎助學金,用在學費及上課有關的教育費用,圖書,用具及儀器都不用支付美國的稅捐,但是用在吃住方面的獎學金則算是薪金收入,要依法付稅。
美國公民或居民國外收入的免稅額;FOREIGN EARNED INCOME EXCLUSION; 美國公民或居民在國外的收入,都必須交付美國的所得稅,但是合乎資格的話有相當的名稅額。以外國為長居地的美國公民或居民,比如在九九年有七萬四千元免稅 額,兩千的免稅額則為七萬六千元,每年增加兩千元直到2002年。比如在九九年稅表裏,每名子女的減稅額為五百元。
稅務局外籍人士新預扣稅捐報表;FORM W-8BEN及FORM W-8EC。
如果外籍人士沒有社會安全號碼,不能報稅的話,可以填寫W-7表格,申請國稅局個人稅號,可以與我們聯繫。
交稅的支票,請不要寫國稅局IRS, 而應該寫國稅局的主管美國財政部"UNITED STATES TREASURE"
如何申請個人稅號?
答,國稅局(Immigrants and Taxation Part II )發出的個人稅號[ITIN]的全名為個人納稅識別卡[ITIN],為與社會安全卡相同的九個數字的識別卡,供給沒有社會安全卡而有意納稅的人都可申請, 主要的功能是作為納稅或退稅,及作為美國工作季的記錄。
不論申請人有無合法居留美國身份,是採用何種簽證或是無簽證進入美國都可以申請美國財政部國稅局的個人稅號。聯邦財政部國稅局與司法部移民局沒有電腦聯線,不互通消息,納稅卡的資料不會交給移民局。
申請個人稅號,請參閱我們有關個人稅號申請。申請個人納稅卡,需要有護照,身份證等,參考之後,將還給申請人。假如有移民局允許工作的證明,可以直接申 請社會安全號碼,不需要申請納稅卡。郵寄申請納稅卡,請填好W-7表格後,把證明檔等寄到國稅局服務中心。在申請W-7表格後,十四天之內沒有消息,請電 國稅局,打聽辦理的情況。
我們辦理申請個人稅號,個人及公司報稅服務,請與我們聯繫。
如何在外國取到報稅表格及報稅服務?
答,國稅局在十個美國駐外國大使館中派有常駐職員,這些大使館有各種表格及協助服務。
可以從外國帶多少錢來美國?
答,不論從美國帶出或攜入的金錢數額都沒任何限制,或是帶大量金錢出入也不是非法之事。但是轉運攜帶郵寄超過一萬美元進出美國,或者接受超過一萬美元的款 項,都必須填寫美國海關「國際貨幣或金錢轉換」4790表格,如果不填寫的話,會導致民事,刑事等的處罰。金錢包括各種通行的紙幣硬幣,現金,旅行支票, 或任何類別的匯票,或有各種有價證券。
以支票或匯票交稅
以支票或匯票交稅,請填寫美國財政部[United States Treasury], 而不是美國國稅局[IRS]。
外籍人士如何扣繳美國收得稅?
答,這項新辦法將在二零零一年一月一日開始生效,不過必須給公司的扣繳人員新的證明檔,及依新規定所要求的資料等。下列就是這些應該交付的檔;外籍人士美 國稅捐扣繳證明W-8BEN表格,目地在說明當事人的外籍身份,是收入的所有人,或者因為屬於外籍,或美國與原居地有稅務協議,可能可以減免專案;W- 8ECINI外籍人士免扣繳美國稅捐證明,以證明當事人為外國籍,收入的受益人以及免繳交證明。
這兩項新的證明表格,取代了下列的各種表格,包括外籍人士證明的W-8表,減免稅捐表FORM-1OO1減免證明,FORM-1708美國外籍居民證明,FORM- 4224與美國交易收入免稅證明等。
何時報稅與如何報稅?
答,居住在美國的外籍居民,到了納稅季節,該交稅或不該交稅,何種收入應該交,那一種收入不必交,有關外籍人士交稅的新規則又如何,國稅局出了成打的大件 說明,例如國外收入的免稅額,九九年度是七萬四千元,二千年為七萬六千元,及有關設立國外信託謀求躲稅的新規定等。
國稅局在外籍人士交稅指南中指出,新的稅法改變,包括了眷屬青少年減免額增加到五百,還有扣減外籍人士美國收入的免稅證明及表格換新。國稅局規定所得稅方 面,凡是美國公民或「居民」不論在全球各地何處的收入都應讓交付美國所得稅,國稅局的所謂居民所包括的不只是持有美國綠卡的永久居留權居民而已,在美國長 期居住的非法移民,國稅局也要抽稅。當然在部份情況之下,也可以申請減免。
出售居住的住宅,淨得的頭二十五萬,夫妻共同申報所得稅則五十萬元可以免稅,但是賠了錢也不能抵稅。
大部份的居住在美國的人士,不論是公民或居民,或是以非移民簽證在美國居住的人士,都得支付社會安全稅,包括非法居民在內,非移民簽證中只有F,M,J, Q等外籍學生及外籍任教學者本人可以不交社會安全稅,其眷屬,也就是持有附屬簽證者,在美國有收入的話也必須要交付美國所得稅及社會安全稅。
外國學生學者獲有的獎學金,助學金,或者獎金等是不是要交所得稅或是社會安全稅,要看情況的不同。獎學金用在學費,雜費,書本費,學校用品上的獎學金可以 減稅,但是在吃住及旅行上的獎學金,則算是要交所得稅的收入。不過獎學金沒有規定用在學費或學科費用上的話,則可以免稅,但是獎學金規定用在吃住上,則不 能算作免稅的收入。修習學位者的教學,研究,或其他而獲得的獎學金或獎助金,都不能作為免稅收入。
美國公民或居民,在外國工作及有收入,可以申請局部或全部國外收入免稅,長期居住在外國及工作竹的美國公民,在九九年的免稅額可以申請的上限是七萬四千 元,兩千年會上升兩千元到七萬六千元,到兩千零二年增加到八萬元。美國居民同樣可以申請類似美國公民的免稅額,假如原籍國家與美國簽有稅務協議,在原籍國 交稅的話,則國外收入免稅。
有的移民因為在國外有龐大的財產,所以成立了國外信託希望能減少收入所支付的美國所得稅,不過美國對國外信託設立了「向後看」條款,就是在財產所有人在成 為美國公民的五年以前所設的國外信託才能減稅,在成為美國居民前五年之內所設的國外信用,都與成為美國居民同一天所設的國外信託相同,要交所得稅,及贈與 稅,及未來的遺產稅等。
依稅務法規,F,J, M,及Q,一般來說,可以不必交納美國的所得稅及社安稅,但是如果由雇主[例如學校或研究機構]先行在在獎助學金或薪資中扣除,則可以填寫國稅局要求退還預扣稅金表格Form-843,附上有關的W-2表格等要求退還。
國稅局對外籍人士部份在美收入扣繳部份收入的證明,也作了修定,以兩種新表格,取代以往的多種表格,一為W-8BEN外籍人士為美國納稅扣繳的受益人表 格,及W-8ECI 外籍人士與美國貿易申請減免美國預扣所得稅表格。取代了以往W-8,Form-1001, Form-1078,Forn-4424以及1.1441-5等的減免扣除證明。
有 的時候,外籍人士在離美時,會被要求出示不欠稅證明,所以萬一在美國有收入,或交了稅,或不必交稅,都應在離境前申請完稅證明,稱為出發許可[ Sailing Permit] 或是離境許可[Departure Permit], 不過外交官,外國政府雇員,學生,受訓人員,或交換人員,不必申請這項離境許可,被海關人員或稅務人員在飛機場被擋下來時,出示美國的簽證類別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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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
http://www.gcpnews.com/zh-tw/articles/2007-01-22/C1063_4614.html
又到報稅季節:海外資產如不誠實申報得不償失
2007-01-22 12:53
據世界日報消息,又到報稅季節,海外資產是否申報,是許多移民最大的困惑。會計師梁國超昨天表示,凡事都要合理,海外資產若隱匿不報,等稅務局找上門時,情況嚴重者一年最高可罰五萬加元,得不償失。他說,隻要符合報稅條件,即使報稅年度隻住在加拿大一天,都應該報稅。
梁國超說,海外資產隻有居住在加國的第一年,不需申報,否則不論個人、信託、公司名義等海外資產總額超過10萬加元者,均需申報。
梁國超表示,就他所知,移民來加的華人中有三分之一者,因為擔心海外資產被加國政府知道而被課稅,選擇打道回府。事實上,海外資產申報的資料,隻是用來告訴稅務局「你有什麼」,而非用做課稅的依據。梁國超說,除非海外資產有變動,經過買賣增加收入,才有上稅的需要,而收入課稅的部分是在個人報表中提出,與海外資產申報亦無關連。
海外資產申報與上稅無關,但若漏報被查獲,依據現行稅務條例,梁國超表示,根據漏稅的情況,稅務居民可能被處罰每年2500元至五萬元不等的罰款。
而應該申報的海外資產,包括銀行存款、股票、房地產、出租房屋等,但若海外房屋是自用,或父母親過世為子女成立的基金,則不在申報範圍。
不少人有「丟東西」的習慣,梁國超也建議,「凡是信封上有楓葉標誌的文件」,至少應留存七年,這些政府文件在未來如有爭議糾紛時,可以做為憑證;此外,移民最好從居住加國開始,保存所有海外資產相關證明文件,並紀錄這些資產的各種變動,凡事隻要合理,就不必害怕政府「找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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