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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1/2008 補充
這幾個月以來
我跟老婆有空就會陪小孩子看電視
我們只讓他們看中文卡通
像是我們已經看完 小叮噹 北海小英雄 湯姆歷險記
現在在正在看小天使

我們決不讓他們看一般美國的電視節目
除了Discovery Channel
就算美國卡通也是不准看
因為充滿性跟暴力
美國的一般媒體真的是非常不健康

還有少數時間的棒球比賽
因為我兒子是個棒球迷
所以週末如果他課業做完
就會陪他一起看

全家偶爾也會看一下借來的電影
我們一定都陪著看

父母一定要以身作則
小孩才會教得動
再忙也要抽出時間陪小孩子一起做事跟娛樂

女兒上了國中之後
就有同儕壓力
許多班上的女生都穿名牌衣服跟包包
所以太醜的衣服女兒也不敢穿去學校
怕別人笑
我們會趁折扣時間帶她去買她喜歡的衣服
也會讓她去看名牌的東西
但是決不買名牌的給她
因為不希望小孩養成只要名牌的態度
甚至變成名牌的奴隸

我們一再的灌輸小孩一個觀念
東西能用就好 穿的舒服就好
不用在乎別人的眼光
更不應該在乎東西的外表
就像是交朋友一樣
重點不在於帥或是漂亮
而是在於個性與內涵
如果價錢是一樣的
當然 是要買好一些的衣服

我們也會從經濟學上的觀點來教他們
如何理財跟消費
如何運用有限的錢獲得最大的好處

我們家裡沒有任何名牌的東西
所有的東西都是以 Best buy 為主
好用 實用 價錢合理最重要

女兒在放寒假的這幾天要邀請幾個好朋友來家裡玩
也就是所謂 play day
我們也是很鼓勵她
也趁機向她機會教育 如何處理人際關係
像她本來沒有想邀請一個朋友
但是因為曾經是好朋友 又住的近
加上那個朋友與其他幾位朋友也都很熟 又剛好早上一起去上教堂
所以如果不邀請來
將來在學校如果被那位朋友知道可能不好
我們跟女兒分析了半天
她也聽懂了 同意也邀請那位朋友來

我們一直跟小孩灌輸一個觀念
要會處理人際關係
否則技能跟知識再怎麼強
也會過得很痛苦


===============
許多人很誇讚我們兩個小孩
常常問我們怎麼教的
其實不是我在自誇
自己認為兩個小孩真的很不錯
不論在課業 行為 生活上與人相處等等方面
中規中舉 不會製造麻煩 還會主動幫忙
所以在這裡跟大家分享一下
對小孩教育與管教的態度與觀念

在談這個之前
我想必須先討論一下以下三個主要觀念
有些可能違反甚至忤逆所謂傳統的價值
但是思想如果不經過一番激烈衝擊
那小孩教育與管理就是老掉牙的話題
沒有什麼好談的
所以要看之前
心裡要做好足夠建設
尤其自認為是喜歡傳統價值觀的人

1. 人生的目的與價值是什麼
為什麼有些窮人可以過得很快樂
而有些有錢人卻過得不快樂
當自己不知道為什麼而活的時候
那就是一件很悲慘的事
因為會覺得每天都過得很痛苦
每個人在不同時期可以有不同的人生目的
但是人生的價值最好不要只建立在短視與單一的目標上
因為一但流失目標 人生就會徬徨
舉個例子來說
一個高中生或是父母不要只追求名校
像是非進台大或是哈佛不可
應該要知道進入名校的目的是為了什麼
難道不進入名校 人生就完了嗎
難道家庭收入不高就沒能有幸福的家庭生活嗎

所以人生的價值不應該是建立在物質上的
錢固然是重要但是不應該是主宰人
人生的目的也不應該是在追求物質與名利

一個人活著不只是為了自己
也是家族 民族 人類的延續
所以父母更不應該也沒有權力要求犧牲子孫的未來來報答自己
大從國家來說
現在的人民沒有資格大量舉債去亂花
然後讓三十年以後的子孫去償還債務
同樣道理也適用於家庭
基本上父債子還的觀念是完全錯誤的
因為這是一種世襲奴隸制度
小孩子從出生後就應該是一個獨立的個體是一個人
父母有什麼權力去賣掉另一個人的未來呢
更不應該脅迫甚至未經小孩同意
擅自用小孩名義去做任何事 像是借貸 簽約 結婚等等
甚至帶著小孩一起自殺

中國人喜歡表面上講孝道 但實際上又不是如此
仔細探討一番
許多例子真的不孝的是父母
而不是小孩
我看到太多中國父母摧毀成人小孩甚至他們家庭的幸福
因為從好幾代的家族傳承來看
如果以曾祖父母 爺爺奶奶眼光來看待他們後代斷送他們辛苦建立的家族
因為中間一兩個的錯誤造成家道中衰落 子孫陷於錯誤而很難翻身
外表層面的問題像是賭博 吸毒 酗酒 搶劫 殺人 外遇 貪污收賄 等等
內在層面的問題像是躁鬱 精神疾病 貪念 意識型態 價值觀錯誤等等
然後那一兩個後代卻還罵他們的小孩不孝 不給父母錢 不父債子還 不跟父母站在同一邊
這樣到底誰是真的不孝呢
只有擁有資源與權力的政黨才能毀壞或是拯救國家
同樣的也只有父母才有可能摧毀或是解救小孩與家庭

父母也不應該完全把自己的一生完全放在小孩子身上
因為小孩不是父母人生唯一的價值
更不能不存退休金甚至傾家蕩產的栽培小孩子
然後寄望小孩子等將來自己老的時候來報答養父母
父母的退休應該完全要靠自己
因為也許小孩可能遇到不幸
也許小孩可能連自己都不一定養的活
三四十年的時間可能發生的事太多了
父母對小孩的投資可能化為烏有
自己又沒有退休準備
一下子就會變成社會與大眾的負擔 造成更多的問題
如果大多數人都這樣 這個社會就會瓦解
台灣現在就是面臨這個問題

父母應該當小孩的榜樣
要親身力行的教育小孩子
有多少能力 做多少事
自己的人生幸福包括退休要靠自己努力
要不獨裁跟尊重的跟小孩一起相處
把小孩當一輩子的朋友
不要老是用"這是為你好"這種態度來教小孩
這是中國人最喜歡做的一件事
自己愛看電視 卻又不准小孩看
逼著小孩選沒有興趣的領域
逼著小孩子要進名校
逼著小孩不能跟誰結婚
小孩有小孩的人生
如果父母人生幸福美滿
小孩自然會感受得到 自然會有樣學樣
如果父母過得不幸福
"為你好"這句話只是一句反諷
讓小孩離父母的管教越來越遠而已
因為連父母自己都做不到
有什麼資格去要求小孩子呢

父母如果脾氣暴躁 喜歡攻擊人 喜歡說謊 推卸責任
對於其他親人不相愛 也不愛與人往來
只想要不勞獲 不喜歡服務別人
卻要求小孩要跟同學和氣相處 友愛兄弟姊妹 獲得別人敬重
將來好好報答自己
那簡直就是想要中樂透一樣的困難

父母想要小孩將來孝順來服順跟養自己其實是一個非常自私的想法
除非將來小孩不結婚
否則小孩有了結婚另一半之後
當另一半的父母也是如此想的話
那這這個壓力是不是太沉重了呢
台灣的婆媳問題不就出在這裡嗎
這種婆媳問題摧毀了多少台灣家庭幸福
這一點台灣父母實在應該多跟老美學習
老美也是生養小孩 小孩也一樣唸書長大成人
我所看到老美的父母很少干涉小孩的興趣
看到許多老美老了 仍有自己的生活與社交
不需要老是圍繞跟依靠在小孩上
就算幫小孩帶孫子
也都多是按照尊重小孩的意見帶
很少聽到強加自己意見在孫子上的
所以我所看到的多數老美的親子 婆媳關係反而比台灣的好

"我活著都是為了你"
"你是我的全部"
"我這樣做都是為了你"
"小孩 我將來靠你了"
等等這些話都是非常噁心跟不道德的
因為這樣是把自己的問題與壓力加諸於別人身上
看起來自己所說所做好像為了小孩好
實際上自己也在期盼相等甚至更多的回饋
然後要小孩背著這種詛咒幾十年
在古代那種一層不變的社會或許還能這樣
但是在現在全球化 社會變遷快速跟競爭激烈的時代
這已經不是良藥苦口 而是真的毒藥
因為沒有人可以預測十年後會發生什麼事
這些話只是叫小孩太沉重

所以人生的目的與價值不在於為了別人 (包括父母跟小孩)
也不應該建立於物質上
而是追求一種永恆的道理
生活的目的: 在增進人類全體之生活
生命的意義: 在創造宇宙繼起之生命
這不是在唱高調 而是為了自己
仔細想想這兩句話的道理
就是以自我為中心
當自已死去時 什麼人任何事都已經不再有意義
當自己過得不好
泥菩薩過江自身難保時
一切都是空談
至於要怎樣才能過得好
那是技術層面跟運氣的問題
當自己有能力時 才能以自己為中心
由內向外逐步服務別人
從最至親的配偶 小孩 父母與其他家人開始
然後與自己跟家人有關的朋友與團體
然後才是社會與國家
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是一句真道理

2. 什麼是成功
有許多人認為進入名校 位高權重 賺大錢就是成功
個人並不這麼認為
所謂的成功應該都只有階段 臨時性的
世界上沒有所謂的成功是永恆的
而且基本上成功都是相對的
舉個例子來說
以前國中同學考上了當時的台中一中 建中
許多人都覺得他們唸書真是成功
但是當他們大學聯考沒有考好時
他們卻又被認為是失敗
如果他們重考後又考上台大
許多人又會覺得他們又成功了
但是當他們畢業後工作不順 愛情跟婚姻觸礁時
他們又似乎失敗了 甚至想不開自殺
當他們努力與機運當上公司總裁 賺大錢 當上大官時
許多人都跟小孩說
看 他們多成功
但是當他們的公司陷入風暴 黯然下台時
卻又成為許多人的箭靶
看看台灣這幾年的紅頂商人與政治人物
辜家 王又曾 陳由豪 蘇南成 李登輝 宋楚瑜 陳水扁
哪個當年不是被稱為成功的典範 而他們現在呢
有些人被特定族群認為成功
卻同時被另一族群認為失敗
哪怕是一代的成功 也不表示子孫永遠會成功
為什麼中國有那麼多改朝換代 古人說好不過三代
所以成功要撐幾年 要幾代子孫 要獲得多少人認可才能算是真的成功呢

所以我認為成功的定義完全跟物質與名利沒有關係
成功不應該由別人來定義
所謂成功應該是自己昨天 今天 明天過得快不快樂
這也就是我一剛開始說的
有些有錢人過得不過樂
但是有些沒有錢的人卻過得很快樂
因為那些有錢人不知道他成功了
而那些沒有錢的人卻認為他們成功了

哪怕是當選了總統 那樣就算是成功嗎
當年的蔣介石統治台灣25年
死後仍被歌功頌德 當神一樣的膜拜十多年
可看看這幾年來他的雕像被政府踐踏
昨日的是變成今日的非
這一往一來差距有多大啊
所以沒有什麼是絕對的成功

現在許多政治人物或是明星根本沒有隱私
無法過正常家庭生活
某方面成功卻也代表另一方面的失敗
尤其是他們的家人與小孩更為明顯
但是這能怪誰呢
要進廚房 就不要怕熱
想要賺大家的選票或是錢
就必須能接受考驗與檢驗
這是一個公平與競爭的年代
許多人還排在後面或是伺機等著搶位 搶名 搶機會呢
想要追求這種一時的成功
就要想清楚其後果與伴隨的失敗

我從不追求成功
因為那是飄邈無法抓住
但是我不論在哪個時候都很滿意當時的自己
雖然國中沒有考上一中
大學沒有考上台大
研究所沒有進入哈佛
但我都很滿意當時的現況
也很努力過好當時的日子
就算是大學被當了一屁股
說一句不客氣的話
當時我都認為己都算是成功的
就算是是現在
雖然沒有去教書 當系主任 院長
雖然家家有本難唸的經
也覺得我的人生算是成功
因為我懂得知足
懂得調適自己
懂得規劃準備
懂得積極努力
懂得服務別人
不介意別人的批評
更重要的是我成功的定義不是靠別人說的
而我的字典裡也沒有成功這字 只有知足
一位信教朋友說過一句話
一切都有神的指引
我的認為這就是說努力過後就應該接受聽天由命
不要計較一時的得失 跟一時的耳語

3. 什麼是對,什麼是錯,或是什麼是好,什麼是不好
前面說過 許多人喜歡說 "這是為你好"
什麼是好跟不好呢
什麼是對或不對呢
這裡我當然不是在說基本的法律問題
殺人 放火 搶劫在絕大多數的情況下當然都是不對的
但是一定也有人挑戰我說
那戰場上殺敵人 燒敵人倉庫難道不對嗎
所以真的沒有什麼是絕對的好與絕對的對
完全要看情形而定
就如同我前面說的
我們以前所學蔣介石在台灣做對了幾十年
怎麼一下就被說成是錯的呢
許多研究理論常常偏執一方面
所以過了幾年又被發現是錯的
像是反式脂肪 (trans fat) 像是福馬林
在二十年被許多健康專家跟醫生推薦
說可以取代動物油來烹飪
但是現在這幾年反而因有害健康要被禁用
連專家都不知道的事 一般人又如何能遵從呢

雖然這些道理看起來模糊不清
但是其實道理很簡單
一個對別人的好(對)或是不好(不對)應該要也要能放諸於自己
不但要能適用於一人 也要能適用於絕大多數的人
不但要能一時也要能永久
也就是要能放諸四海皆通用
這也不是唱高調 而是去深刻體會與認識對與錯的跟好與不好


對於這些有基本的了解
談小孩的教育與管教才有意義

當我自己做不到的事
我絕對不會勉強小孩去做
像是小孩很少看電視 因為我自己也很少看電視
除了跟小孩一起看固定的中文卡通與棒球賽之外
我不會去打開電視來看
這也就是為什麼我有那麼多的時間可以做別的事
像是寫部落格 寫學術論文 在中文學校擔任幹部 熱心學區的事

我自己的桌子不整齊
我也不會要求小孩桌子要多乾淨
只是要他們東西不要亂丟 影響別人走路

小孩考試我從不要求100分
考試考不好 我也不會罵他們
因為小孩自己也知道也會難過
只要他們知道哪裡錯 學會 下次不要再犯就好

但是小孩如果答應別人什麼事 卻忘了做或忘了帶
我會罵他們一噸
因為這不但傷害小孩的信譽
也會影響別人
所以我要求小孩學會不要隨便承諾別人
更要記住自己所說過的
而我也盡量不幫小孩去做
例如有一次
上班前我發現小孩要給學校的東西忘了帶去上學
就算是我可以上班繞到他們的學校
我也不會幫他們拿去
我要讓他們學習如何跟老師同學說抱歉跟爭取另一次機會
更要他們知道許多事不一定有第二次機會
一切都要靠自己
自己的錯誤要自己承擔

我們家裡沒有電視遊樂器 也沒有電動玩具
因為我們大人自己也不玩
所以她們到朋友家裡也不會迷著別人的電動玩具
我跟小孩說如果有多餘的時間
請他們去幫忙父母整理家裡
家不是只有父母兩個的
父母要上班賺錢 煮飯洗衣服
還要忙中文學校的事
雖然他們現在不能賺錢但是也有責任分擔家事
一直到最近女兒從國小五年級畢業時
她們的班媽送每個小朋友一隻 Webkinz 電腦寵物
我們才開始允許小孩一天可以有十分鐘上網養寵物
畢竟這個多少也有一點點教育作用
小孩上網絕對是在我們的監督之下
她們要求要有email 我也幫她們申請
但是我不允許她們知道密碼
而且告知她們所有的信不管是收或是送
我們都會自動知道與看到
雖然她們抗議
但是我跟她們說
在她們十八歲之前我們對她們有法律責任
她們如果出事 我們可是有連帶責任
等十八歲之後 我們就不會管
如此一來 她們也同意
我們也教導她們許多網路常識
不該給陌生人email 名字 跟家電話與地址

我們用記點方式管理小孩
而平時沒有給她們零用錢
自動彈鋼琴 唸書 做家事 參加許多活動都可以賺得點數
盡力就可以不一定要得名
我們採用榮譽制度
也就是任由小孩自己加減
相信小孩 而不會複查她們的點數
但是我們跟她們說一但被父母發現有說謊 欺騙的行為
那她們就不再被我們相信
我們會嚴厲的檢查她們的一切
通常我們鼓勵兩個小孩合作
所以如果有比賽
只要一個得獎 另一個也可以分得點數
這樣鼓勵她們相互幫忙而不是相互忌妒

點數可以轉換成零用錢
一點換成一cent (0.01美金)
她們有時會抱怨錢數太少
但是我們都會跟她們說錢本來就很難賺
所以她們基本上都算是很節儉
點數的多寡多是我們自己決定
像是中文學校演講比賽
我們跟她們說如果努力準備
不管有沒有得名每個人可以給10個點數
小孩有時會說太少了
那我跟老婆有時會適當的改成15點
如果有一個得名兩個各再加5點
兩個都得名那就是各再加10點
因為我們不希望她們太在乎名次
所以絕對不會給比原來的高
而努力與否是由我們決定

雖然我們沒有給她們零用錢
但是如果學校有活動需要繳錢
我們一般都會給她們基本費 讓她們參加
但是想要額外的 就必須她們自己出
像是書展
我們會給她們一個人各3元讓她們買想要買的書
但是如果她們想買更好的書就要自幾拿零用錢買
她們也可以不買 把錢存下來
出外旅遊也是如此

我們常常利用吃飯時間與小孩聊天
也教育她們學校無法學到的道理
從世界與國家大事 社區 中文學校 到家族 家庭與個人等等
所有週遭她們看得到聽得到都可以談
從伊拉克戰爭 美國歷史 學區會議 中文學校活動 鄰居相處 到台灣親友的狀況
因為看到美國人對於世界其他文化與歷史的無知
我更是著重於讓她們知道世界除了美國之外
還有許多不同文化
不要只用美國人的觀點來看世界跟別人
尤其讓她們知道自己是中國人
不可以因為我們住在美國而忘了還有許多有血緣關係的親人在台灣
有一次兒子問我
他有多少cousin (堂表兄弟姊妹)
我跟他說爸爸媽媽兩邊加起來起碼有一百個
他有點吃驚 因為他只認得幾個

我們也常常跟小孩聊中國歷史 讓她們知道祖先是如何遷移與變化
尤其是講到我跟老婆像她們這麼小的時候 根本沒出過遠門
而她們年紀小小的已經走過多少地方了
我們出國留學 移民美國就算是剛上了大學也根本是沒想過的事
人是會變化 國家是會有興衰的
所以國界與國籍其實並不重要
因為也許將來她們很有可能又回到台灣甚至到大陸發展
她們的小孩甚至可能移民月球
所以這種血緣與文化認同比學習還要重要
因為這是一輩子永遠的 畢竟她們還是純正的中國人
這種事越小教育越好
故事當然要講的生動活潑些 但是也不能歪曲事實

這就扯到我剛開始講的觀念
人活著的目的是做什麼
許多老中在美國還是想學台灣那一套
拼命的逼小孩擠進美國學校所謂的資優班
課外補習 家教樣樣來
也不鼓勵小孩參加課外活動
我覺得來了美國就不要把文憑跟名次看的那麼重
讓小孩有快樂的童年比逼著小孩還重要
因為這是讓她們保持樂觀有積極人生態度的最好動力
更要懂得如何交朋友 學習如何與人應對進退
光有好學歷 好名次 如果沒有這些
可能反而會害了小孩
因為他名校的同學都有所成就 而他沒有
那種壓力可能是很難解脫的

我的教育理念就是
除非小孩閒閒沒事做
否則我不逼小孩唸書
我們給她們定了一套優先順序
1. 美國學校校課業
2. 中文學校課業
3. 家庭團聚跟全家運動與旅遊
4. 鋼琴與其他樂器
5. 童子軍 桌球 等課外活動
6. 其他活動像是同學的生日聚會
一年每個人可以參加三次

她們自己要知道每件事的優先順序
然後主動去做
高順位的早點做完
自然就可以其他順位的事
小孩想要的只要不是物質上的
不違反教育原則 我們也會盡量滿足她們
課業做完沒事時
可以帶她們到小朋友家玩 到外面走走
童子軍的活動雖然很麻煩
但能參加我們也盡量安排想辦法讓她們參加
到六旗鏢冒險樂園女兒要坐任何刺激的雲霄飛車
我也一定陪她坐

能全家一起活動的事我們也盡量去做
像是每週到 YMCA 一起游泳
每天晚餐後一起在社區散步聊天
一起看中文卡通

我們也一直灌輸小孩觀念
她們的大學學費我們會盡量幫她們存
但是我們絕對不會拿我們的退休金來給她們唸
因為將來我們也不想成為她們的負擔
如果家裡沒錢而她們能申請到哈佛等名校
還是拿獎學金唸新澤西的州立大學
因為如果能申請到哈佛
表示她們在學校應該前 5%
新澤西州立大學絕對會給她們全額獎學金的
如果還是沒有錢唸州立大學
那就去唸社區大學
畢業後再自己想辦法去唸州立大學
我們應該出得起錢讓她們唸社區大學
我一直在灌輸小孩一個觀念
人生是自己的
想過現在的生活 就要靠自己努力
不是靠父母
好吃的食物吃完就沒了
但唸到的書 學到的知識 就不會跑掉
快樂的時光也是一輩子跟著自己 別人拿不走的

我們也教育小孩要懂得珍惜資源
不要學習美國人浪費的習慣
食物不要沒有壞 就可以吃
不讓小孩挑食物吃
因為世界上還有太多小孩沒有東西吃
我們更是自己以身作則
不挑食 不浪費食物 碗裡的飯粒一定吃乾淨
所以她們去參加任何聚餐 都能吃到飽
不像有些朋友小孩非吃什麼樣的食物不可
我們也教育小孩什麼食物不好
像是速食店 烤肉的焦黑 含糖過高的果汁汽水等等
她們現在不喜歡喝汽水 甚至不會選吃麥當勞的食物
當然不得已要吃 她們也會吃的
更好的是 我跟老婆喜歡吃蔬菜水果
所以小孩也跟著喜歡吃
這在我們許多朋友的眼裡簡直是無法相信
因為在美國許多小孩是不太愛吃蔬菜水果的
我想這是一個很好的飲食習慣

我也常常跟小孩講
當有能力照顧好自己 家人之後
有多餘的時間跟能力就應該多幫助別人
也應該關心跟自己有關的團體 社區 國家發生的事
以自己在中文學校當幹部為例子
從服務別人中可以學習與認識到更多的朋友
也可以把理想在服務中實現
就像是辦理趣味遊戲 不只她們的建議 她們有玩到
她們的朋友跟別人也玩到 大家都高興
我一直跟她們說
當大多數的朋友過的不好 不快樂
自己也不可能過的多好 多快樂
如果能盡一己之力讓團體與朋友過的好 改善環境
自己也會過的更好些
這是所謂相輔相成的效果
尤其可以認識到許多跟自己一樣熱心的人
這是最大的收穫
因為在人生旅途上
有這些好朋友 日子就不會孤獨
遇到困難因為自己的平時熱心 交友廣闊
比較容易找到資源 別人也比較願意幫忙
所以要樂於助人 不要冷漠

但是有時自私也是必要的
我問她們為什麼我不到鄰近的中文學校去當幹部
她們知道是因為她們在這所中文學校唸書
所以我才會去幫忙當幹部
我一直灌輸她們一個觀念
一定要自己能站穩腳步才去幫助別人
更要能取得家庭成員的支持
因為幫助別人一定多少會犧牲自己的時間甚至金錢
也就是會減少與家人相處的時間
我告訴小孩
當她們小時候在中文學校唸書時 我並沒有在中文學校幫忙
因為她們更需要我花時間幫媽媽關注 照顧她們
那時候好朋友找我出來當幹部
被我誠懇的婉拒 取得朋友的諒解
但是當她們長大後 不需要我再花那麼多時間
我就主動出來幫忙
我經常以自己的人生經驗教導小孩
一個豐富的人生經驗對於她們有許多好處
尤其隨著她們長大時
我會詢問她們 如果她們是我 應該如何做決定
什麼決定可能會有什麼後果 如何應變等等
我跟小孩說人生有無數的第一次
有些有機會再重來一次
但是有些一輩子就只有一次
唯有平時多充實自己
除了唸書之外 更要能再服務中學習經歷
這樣當自己面臨重大的決定時
才不會做出比較適當 不容易後悔的決定

我更是教導小孩子
該爭取的機會或是權力都要積極主動
因為每個人都是要先為自己 別人不一定會幫你們 也不一定考慮你們
自己不在適當 時機主動爭取 到時候就不要怪別人
機會有時是要自己創造的 去主動要來的
甚至要結合別人的力量
就像是我幫即將進入中學的女兒
向學區爭取課後活動的校車
本來是已經刪除的經費
在我積極結合別人 遊說後 經費敗部復活
(參考浮雲遊子分類裡 最近在忙什麼一文)
http://tw.myblog.yahoo.com/taiwan-usa/article?mid=321&prev=508&next=275&l=f&fid=16
這是非常好的以身作則的教育機會
我很自誇的跟女兒說
她應該以我為榮 因為這不只幫了她 更是幫助許多她的朋友

家裡的大大小小事情我盡量都是自己做
從蓋陽台 裝修地下室 換硬木地板 蓋桌椅 修馬桶電腦等等
雖然工作不一定是完美
但是這是最方便 省錢的
因為叫工人 不只費用高 還要預約估價 配合他們時間
緊急狀況甚至還不一定在想要的時間內能做好
所以我鼓勵小孩自己做
告訴她們錢不是萬能 自己能做 才是最時實在的

我也告訴小孩
父母不是神 就算是神也會犯錯
如果爸爸媽媽有什麼地方她們覺得不對
她們可以跟我們說
這樣家裡才能進步
因為有時候父母也不知道自己犯錯
如果她們不說就只好繼續忍受我們的錯誤
所以如果我們做的不符合我們教她們的
小孩一定會口直心快的說出來
那時候我們一定馬上改正 然後跟他們說謝謝
同樣的我們也會跟小孩說
年齡不代表什麼
年長的人不代表他們的觀念與做法是一定正確的
許多事情要自己判斷
除了課業知識之外
對於任何人說的話與行為都不能直接相信 包括老師與父母在內
因為人的情緒有起伏 生活會改變 人是會變的
必須學會觀察別人 也就是察言觀色
一切必須以自己的安全為主要考量

在另一篇文章裡 (參考人生分類裡的宗教與信仰一文)
http://tw.myblog.yahoo.com/taiwan-usa/article?mid=40&prev=76&l=f&fid=12
已經把我對於信教的態度講的很清楚
所以基本上在小孩青少年以前
我盡量不讓他們接觸宗教思想
但是平時我也會灌輸她們信仰與宗教的不同
還有宗教的意義與問題在哪裡
她們信教的朋友有時候會邀請她們去參加教會的小孩娛樂活動
我也是通常只讓他們一年去一次
除了因為她們平時課業很多之外
我不希望這些教會利用製造小孩娛樂時間來傳撥宗教思想
在小孩還沒有獨立思考能力之前已經被先洗腦過
所以如果她們參加教會的娛樂活動回來後
我一定會問她們在那裡做了些什麼
神職人員講了些什麼
這些都不出我當初所預料
所以我一定會花時間進行反洗腦 告誡她們
跟他們說 我不會像這些信教的父母
把他們的小孩信仰的自由從小就給剝奪了
世界上的主要宗教有佛教 回教 天主教 基督教 猶太教等等
等他們將來長大成人時 再自己去選
不要因為父母信什麼 她們就一定要信什麼
那是完全不對的

我更是以自己當作例子來跟他們說
我小時後住在親戚家七八年
她們信基督教 他們家裡也是教會
所以我小時後也是跟著做禮拜很多年
後來上了高中 父母與大多數父親這邊的親戚變成吃素 信一貫道
我台灣的家裡還有佛堂
所以我對宗教很了解 看的很透徹
外表的宗教不代表什麼有什麼意義
信教更不表是就是好人
心中的信仰才是真的
我父母有時候會跟我小孩說
人應該要吃素
我一定會對小孩 吃不吃素不重要
重要的是要吃的健康 要對人類做更有意義的事
我時常以古代的十字軍東征 白蓮教 太平天國做亂
現代的911攻擊 與伊拉克戰爭來告誡小孩
宗教的好與壞常常在一線之間
你認為好的 別人可能認為是壞的
你認為壞的 別人可能認為是好的
不應該用自己的觀念價值去強迫別人改變
因為宗教沒有什麼是好與壞
人實在不應該為了宗教而有排他性 甚至產生仇恨

有空我也會跟小孩聊政治
聊世界 美國與台灣的時勢
像是伊拉克戰爭
我也曾帶小孩去本鎮的市議會看會議運作
每次能投票時我們一定去投票
也會事先跟小孩討論投票的內容
為什麼要投這個候選人或是政黨
為什麼要投這個公民議題
甚至帶她們進入投票圍幕裡
親自看我們投票給哪個候選人
選擇哪一個公民議題
美國允許也鼓勵父母帶小孩進入圍幕內
讓小孩觀看如何投票 看父母的選擇
我一直灌輸小孩一個觀念
你們不對自己身邊的事情關心
誰會幫你們關心
自己不出來選賢與舉能
到時候選被少數人選出一個爛人
那就只能怪自己

看到許多老中對於政治的冷漠
卻只會在背後罵
個人是深不以為然
我也跟小孩說
將來如果有機會
應該可以出來選舉公職人員
但是要抱著服務人民的心態
而不是想要因此貪污
我也時常用自己在中文學校與州立大學服務來告誡小孩
不能因為我是主任 會長 而讓他們獨享任何利益
哪怕是別人巴結她們也是不應該的
不要瓜田李下 要知道利益迴避
更不應該有利益衝突
這才是一個公職人員應該有的心態
我很坦白的跟他們說
雖然當初許多措施是因為他們是我小孩 我才會接下職位 努力做
像是下學期新開的吉他課程 新成立的暑假扯鈴練習營
主辦暑假八月的華人夏令營等等
但是我決定做了之後 就必須以大家與團體的利益為主
不能只考慮到自己小孩
所以她們不但要跟其他人一樣被老師管 繳錢
連位置都不是我應該干涉的
我絕對不會讓小孩因為我的身分而享有任何特權
因為這反而是在陷害她們

小孩做錯事我們也會罵她們
但是考試成績不好 不是錯事
所謂的錯事
就是影響別人 影響自己安全與健康的事
第一次我會小罵
第三次我就會狠狠的罵她們一噸
但是我從來沒有打過孩子
連肢體接觸都沒有過
因為這是不應該的事
我與老婆如果有爭吵
我一定會讓孩子知道我們在吵什麼
跟他們有關係的 我也會坦白告知
讓他們去分辨什麼是相對對的 相對好的
因為許多事事沒有絕對的對與好
我是很有理智的人 所以就算家裡有什麼爭吵
也不會失去理性去摔東西 暴跳如雷
所以不擔心造成小孩的心理問題

我們跟小孩很親近
也鼓勵他們彼此親近
每天他們睡覺時我跟老婆一定在旁邊跟他們說晚安
然後親他們的臉頰跟他們說爸爸媽媽愛你們
也會要求他們跟我們說
總覺得中國人對愛這個字說不出口是很不好的
所以我會時常跟兩個小孩說我愛你
兒子到現在都還會等我跟我一起洗澡
因為他覺得跟我一起洗很快樂
雖然我不會幫他洗身體
但是會跟他玩水

因為兒子的房間有兩個床
一個像是抽屜式的平時可以藏起來
週末 假日 與寒暑假
兩個小孩都會要求睡在兒子的房間裡
我們也都盡量答應他們
這樣他們就可以兩個一起玩一下布娃娃
老婆懷兒子時買的小猴子 跟小豬仔布娃娃
到現在還是他們睡覺時的最愛
當然隨著年紀大了
他們也收到許多我們 他們同學 朋友送的布娃娃
也會輪流陪著他們睡
這幾年我生日時
兩個小孩還會用布娃娃來演戲給我跟老婆看
這真的是很快樂的一件事

我對小孩的教育態度就是
凡事自己以身作則
自己做不到 決不勉強小孩做到
父母要教導小孩最好的方式就是
讓小孩耳濡目染
用父母自己的行為去改變小孩
也讓小孩知道凡事要自己去體驗 不要依賴別人
我不會拘泥於所謂中國傳統道德觀念來教小孩
我的觀念是人生而平等
既然把小孩生下來
就有義務照顧他們到他們十八歲獨立自主
如果他們在我的教育下能提早自主
那是他們的福氣 也是我的福氣
如果過了十八歲 除了金錢之外他們還不能獨當一面
那我就會怪我自己
是我這個當父親的沒把小孩教好
所以他們應該獨立時卻還不能獨立

我也時常跟老婆說這個道理
不管到幾歲
小孩的一切父母要完全負責任
所以我絕對不會為了讓他們上好大學
然後自己拼命的工作賺更多的錢 幫他們付清學費
只為了讓他們有好學位
我們自己也有人生要過
以正常的工作情形賺錢在能力之內給他們上大學
最重要的是要花時間陪他們一起成長
全家一起享受天倫之樂
不要被名利給綁住了
高學歷 高薪水不代表有好的人生
知足 惜福 日子過的快樂 身體健康
這才是父母應該親身力行
讓小孩知道因為有他們的存在
父母陪著他們成長 大家會感覺會更幸福
所以我是非常不贊成因為工作 小孩就學或是任何原因
造成家庭長期分開
因為小孩需要父母兩個人跟他們一起生活 一起成長
錢可以少賺一些 小孩學校不用念特別好
只要父母用健康的態度陪著小孩成長
小孩將來也會過得好

這樣他們將來也會用同樣的態度去養育小孩
而不會像我們有些朋友
為了賺更多的錢 沒日沒夜的工作
跟小孩一天講不到幾句的話 相處不到幾分鐘
這樣會讓小孩感覺這可能就是他們將來 而不敢生小孩
因為日子會跟父母一樣的辛苦
所以我從來不會在小孩面前抱怨任何苦
我會用正面的態度來跟小孩說
人生不苦 比起那些非洲跟伊拉克人 我們已經算是很幸福了
父母的一切其實小孩都看在眼裡 學在心理
小孩的一切行為其實都是反映出父母的本身行為觀念與家庭教育後果

我想寫了太多了 就在此結束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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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充一些的文章關於台灣錯誤的習俗與法律 - 父債子還

中國時報 2007.07.31 
窮爸爸的債務
陳業鑫


同一天的報紙,頭條是少年因為不堪父親欠債拖累家人,持刀弒父,但要債的奪命連環叩仍繼續打進這個悲苦的家庭;翻到財經版,談的是財政部研究遺產稅存廢的結論,是「宜減不宜廢」。從這兩則新聞,可以看出一個臺灣,兩個世界的M型化現象,不僅普遍存在於生活的各個層面,就連人死了,要面對的問題也是M型化:富爸爸的兒子面對是減免遺產稅的問題;窮爸爸的兒子縱使殺了窮爸爸,不懂得聲請拋棄繼承或限定繼承的話,問題不僅沒有解決,還要繼承窮爸爸的債務。


各位或許會問,二十一世紀的臺灣,還有這般野蠻的法律嗎?有,當然有,就是民法繼承編第一一五三條第一項:「繼承人對於被繼承人之債務,負 連帶責任。」意思就是身為卡奴、債奴的窮爸爸縱使被逼死了,債務仍然不會消滅,窮爸爸的兒子會繼承這個卡奴的身分。債權人還是可向窮爸爸的兒子追討,不管 這個兒子是襁褓中的嬰兒、小學生、大學生還是成年人,在債務還清前,世世代代都是卡奴、債奴。除非你懂法律,懂得要在窮爸爸死後短短二至三個月期間,辦理拋棄繼承或限定繼承。


問題是,我們的國民教育課程中,曾經教導民眾這樣的法律知識嗎?如果沒有,意思就是不懂辦理拋棄繼承或限定繼承的,就注定世世代代淪為卡奴、債奴,有如印度種姓制度下的「賤民」階級,永世不得翻身!


面對如此野蠻的法律,身為第一線審判工作者, 聆聽著這些窮爸爸的小孩的哀嚎:「難道不懂法律就該死?」也不得不擲筆長嘆。我也曾經嘗試以此條法律規定違憲為由,聲請大法官解釋,但因才疏學淺,無法符 合程序上的要件,大法官決議不受理。所以到目前為止,依照大法官的見解,恐怕這些窮爸爸的小孩,確實因為不懂法律就該死了!


窮爸爸的小孩要翻身,目前只剩修法一途。現在法務部正組成修法小組研擬民法繼承編修正草案,不過在這整個過程中,恐怕是富爸爸的聲音會壓過 窮爸爸。我已聽到許多諸如「繼承債務案例不多」、「改成限定繼承制會加重法官負擔」等等富爸爸式的說法。當然,我們的國會議員,從他們財產申報的資料看 來,幾乎也都是富爸爸,讓我對於修法感到悲觀。


不過,人世間總還有公平、正義、人性、悲憫吧!在這裡要拜託還願意關心窮爸爸的小孩的立法委員,主動提案修法,不要再等下去了。多等一天,就會多製造悲劇,窮爸爸燒炭,至少已經付出生命的代價,債務就跟著入土吧!願上帝看顧此事,帶領窮爸爸的兒子越過債務的紅海。


在修法之前,還是請大家多多注意身邊窮爸爸死亡後帶來的法律風險,請翻一下居家必備的六法全書,翻到民法第一一三八條,確定繼承人的身分跟順位,再翻到第一一五四條以下,看看限定繼承如何辦理。如果債務實在太多,就直接翻到第一一七四條以下,趕快在二個月內辦理拋棄繼承,不然在少年殺了窮爸爸後,問題不僅沒有解決,還會繼續禍延子孫。


(作者為高雄地方法院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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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時報 2007.08.01 
當窮小孩不願繼承
廖頌熙


昨天翻閱陳業鑫法官投書〈窮爸爸的債務〉,陳法官能就「子女當然繼承父母債務」是否違憲,聲請大法官解釋,深表佩服。雖然陳法官已指出因法律不合理產生的種種弊病,但多半還是需由法官判決的案件,而筆者身為律師,還知道更可怕的案件。


現今國內單親家庭應不在少數,換句話說,有些人從小就和父母離異,也許只跟父親住或母親住,也許只跟祖父母生活。問題來了,這樣的人也許一早起床,所有存款財產都被扣押了。為什麼?因為他的父親或母親生前積欠銀行貸款,並遭銀行告上法院取得「執行名義」──就是可以查扣拍賣債務人財產的法定文件。而銀行就以對父母的執行名義,向子女名下的財產執行。


前述情況會發生,多半是因為子女自小與父母離異,根本不清楚父母的財務狀況,也不知道要拋棄繼承,於是銀行可以直接拿對父母的執行名義,對子女的財產執行。這就是強制執行法第四之二條規定:「執行名義為確定終局判決者,除當事人外,對於左列之人亦有效力:一,訴訟繫屬後為當事人之繼受人及為當事人或其繼受人占有請求之標的物者。」


更狠的還在後面,銀行拿著對父母的執行名義,等到父母死後,對不懂法律的子女查扣拍賣財產,還要加計利息!如果父母生前積欠的是卡債,通常年利率是二十%,換言之,每五年本金就可增加一倍。筆者遇到的案子是父親生前積欠卡債八萬元,等到銀行對子女執行時,已將近二十萬元!當然,利息部分在法律上還有時效抗辯的可能,但往往子女也因不懂法律而未主張時效抗辯。


為了徹底解決前述問題,大概每個月都會有人問筆者:「能否在父母生前辦理拋棄繼承?」答案是不行,依實務見解:父母未過世前,繼承尚未發生,因此也不能事先拋棄繼承。


又有人問:「從小和父親離異,怎會知父親過世?又怎知道要即時拋棄繼承?」所幸,依民法第一一七四條,拋棄繼承期間起算點以「知悉其得繼承 之時」起算二個月。換言之,如父親死後十年才知悉父親死亡,可以從知悉時起算。但這又衍生一個問題:繼承人必須舉證自己知悉的起算點。這往往又難倒一堆不 懂法律的人。


筆者為了前述繼承債務的弊病,使死者家屬能事先注意拋棄繼承,曾投書至政府電子信 箱,建議能在醫生或檢察官所開出的死亡證明書上用斗大的字註記「請注意:繼承人如確定死者債務大於財產,請於二個月內向法院辦理拋棄繼承;如不清楚死者債 務狀況,請於三個月內向法院辦理限定繼承。否則,死者的債務都必需由繼承人承擔。」無奈只收到政府回文:「感謝您的來信,您的寶貴意見,我們已積極處理 中…。」結果當然是石沉大海。(作者為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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