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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美國是非常注重個人隱私的
可是有些事情實在是非常的離譜

昨天去幫一位朋友
她的先生因為騎腳踏車出車禍受傷送醫院去急救
我去幫忙去把腳踏車跟車子開回來
腳踏車地點已經是離她們家一個多小時

因為事情發生後
所有的細節都是她先生透過手機打電話
因為要做緊急處理 沒有太多時間講
只被告知要到哪裡取車
因為她先生受傷 連自己被送到哪個醫院都不清楚
後來還轉到離腳踏車地點更南 開車要一個半小時的醫院去
一切的資訊都是斷斷續續透過她先生有空時告知的
兩家醫院從來沒有跟主動跟她聯絡過
後來她自己透過網路查詢
列了幾家可能醫院
等她先生再打來時 才確定

我開車車
她在路上打電話給她先生的父母 通知他們這個意外 跟醫院電話
因為不清楚她先生的受傷情形
她先生的父母就自行打電話到醫院去查問
她則忙著安排小孩這星期課後的安頓問題
因為醫院離她家裡單程就要三個小時
幾分鐘後 她跟她先生的父母又聯絡上
她問狀況怎麼了
她先生的父母說 醫院不願意告知任何關於病人的資訊
她後來自己也打到醫院去 告訴醫護人員病房號碼跟名字
並且表明是病患的太太
醫院仍然拒絕透露任何細節
說除非得到病患當事人的書面同意書
否則任何關於病患的資訊都無法告知
這當場讓她傻眼

這醫院就是依據病人隱私法案 (HIPPA)來拒絕的
這個立案原本很好
但是如果像我朋友這種情形
這簡直就是讓人不知所措
不知道親人病患的情形 怎麼幫病患準備事情呢
尤其是自己的先生能不能回家 能不能上班 等

不過大概是因為美國有太多的父母與小孩鬧上法院
夫妻婚變上法院彼此洩漏隱私
(最精采的莫過於新澤西州的前同性戀州長跟他太太的離婚官司)
造成親情蕩然無存 親人之間毫無信任可言
所以醫院 診所為了避免捲入訴訟或是任何利益瓜葛
才會使得這個病人資訊保護法案便得有點不通人情

去美國診所跟醫院看病
一定會填 HIPPA 病人資訊保護法 的表格
只有名字列在上面的人才有資格獲得病人的資訊
不論是口頭或是書面資料都一樣
光是寫小孩或是配偶還不夠
一定要把名字寫出來

還有更離譜的
一位朋友剛被州立大學聘為教授
新教授居然要新生訓練三天
第一天學校就告誡所有的新教授
說學生的成績不可以讓任何知道 包括父母
父母如果打電話 或是親自查詢小孩成績
沒有小孩的書面同意書
都不可以透露學生在校的任何情形

我朋友說
這實在是太離譜 太好笑了
老爸付錢給小孩去大學唸書
到學校問一下成績居然不可以
甚至小孩在學校有沒有品行上的問題
或是受到任何心理諮詢情形
都不可以主動告知家人

想要知道小孩在大學的情形
只能依靠小孩主動告知
許多學校並沒有提供這種隱私同意書

在美國
十八歲以上的小孩就是成年人
父母沒有權力過問一切

難怪美國大學會爆發許多槍案
因為學校跟家庭脫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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