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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鑑於很多人專程來美國生小孩, 在此特別轉貼一篇世界日報新聞, 提醒大家思考這樣做到底是真的幫助到小孩還是將來可能反而害了小孩, 在窮人成為美國大多數人口後, 美國的稅率只會越來越高, 海外資產已經是美國國稅局稽查的重點.

 

海外查稅 來美生子美籍也列入

記者陳光立/聖塔安那報導
 
December 09, 2013 09:10 AM
 

 
 
 
自首期過後,就是肥咖條款執行之時,北美華人會計師協會會計師一致表示,清查海外帳戶勢在必行,最危險的兩大族群,為用美國護照海外開戶者,以及美國出生、雙親為外國人者,這些人若未把握時間棄籍、抑或向美國國稅局報稅,未來都將惹上麻煩。
 

多位會計師與理財、保險專家8日與民眾探討FBAR及俗稱FATCA的肥咖條款、稅法要點、中國炒房客與投資美國房地產稅法(FIRPTA)、本國人與外國 人的贈與稅和遺產稅、投資移民,以及歐記健保重點等。其中,國稅局針對清查海外金融資產及銀行帳戶已訂出時間表,影響範圍不單綠卡、公民,還有當初來美生 子的雙親,未來他們欲將資產轉移給美國籍子女,都將面臨向國稅局透露的抉擇。

 

北美華人會計師協會會長李崇正說,凡淨資產在200萬以上、過去五年1040表值達15萬5000元者,在辦理棄籍時,均得申報棄籍稅。會計師林清吉說,棄籍不是讓綠卡故意在入境時被沒收就好,還夾帶繼承問題,一切得按照程序棄籍才算數。

 

林清吉提到,明年6月2日起世界金融機構均得向聯邦註冊,之後全球各機構交易時均有一組註冊號碼,此舉可讓各企業互相監控,讓美方掌握海外帳戶動態。凡持美國護照、出生地是美國的人開戶達一定金額,外國銀行均會主動提報。

 

外 國金融機構的舊帳戶餘額測試期是2014年6月30日。100萬元以上高餘額舊帳戶實質審查日是2015年7月1日,5萬到100萬元舊帳戶實質審查是 2016年7月1日,新戶程序實質審查為2014年7月1日,外國金融機構帳戶申報是2015年3月31日,所申報的是2014年資訊,這些都列得一清二 楚,顯示聯邦追查海外帳戶的決心。

 

被清查的高危險群中,有已經或將於中港台上市公司之董監事、前十大股東者。其次,是以美國護照投資公司或 開帳戶者。第三種為登記出生地是美國,即使在台灣身分證開戶,也會被金融機構提報。第四與第五種是受贈或繼承巨額財產而產生孳息者。在台灣的所得稅申報細 項中,鉅細靡遺條列股利、租金、利息,這對海外查稅有相當幫助。

 

李崇正說,未來稅法如何變動還不知道,現階段若家中有在美出生、無意在美落 地生根的孩子,務必掌握時間,在18歲半前辦好棄權。否則,未來繼承或受贈外國雙親的資產,無論是銀行存款、不動產、債券等都列入清查,金融機構也會主動 提報。此外,由於其屬美國公民,所以即使在中、港、台等地上班、投資生意、繼承財產,按規定得向美國稅局報稅。李崇正解釋,國稅局未必會主動敲你家大門, 但入境美國一定會有問題。

 

一旦被查出資產、海外所得未申報將面臨鉅額罰金。其中,海外長輩贈與和繼承過世雙親財產未填3520表者,均罰總 金額的25-35﹪。海外金融帳戶未填報TDF90-22.1者,罰總金額的5-50﹪。若是海外所得未併入1040表者,則罰總金額的25-75﹪。海 外投資持有股權、債權,未以5471、8938表格,則罰款1萬元。李崇正提醒漏稅涉及刑責、追索無限期。

 

提及解決方案,林清吉表示,可申 報8854表進入棄籍、棄卡程序,或將上市股票全出售換成現金、辭掉公司董監事職務。在銀行內的帳戶,可提領現金放大型保險箱、或將資金轉不動產、購買黃 金條塊。另外,還可借用外國人名義存放,抑或把資金轉存不受肥咖法案規範的地區金融機構,譬如農會、漁會等。他說,種種作法都有一定風險,最好能與專業會 計人員協商尋求最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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